2007年5月31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骗取医保基金 五人同处刑罚
胡富健

  82岁老妇李某与其儿媳蔡玉琴、儿子柯某、卫生院收款员辛某、村卫生室医生张某等人诈骗社保医药费案,经台州黄岩区法院开庭审理,于5月21日以诈骗罪判处蔡玉琴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李某等4人3年至1年不等徒刑并适用了缓刑,并处4万元至2000元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03年3月至2005年年底,李某从黄岩上洋乡小坑卫生院收款员辛某处得知可用虚开医院门诊收费收据和附方的方式从社保中心虚报医药费后,即与其儿媳蔡玉琴、儿子柯某共谋实施诈骗。由李某从辛某处要来空白门诊收据220份,蔡玉琴、柯某要求医生张某在其自备的公费(基本)医疗专用处方笺(附方联)上开具另一患者的虚假医疗处方220份,并在另一张纸上写上相应的药价。柯某根据张某计算的药价填写好门诊收据。蔡玉琴、柯某将上述虚开的门诊收据附上虚开的处方到黄岩区社保中心报销,共骗得医药费90133.10元。
  案发后,蔡玉琴、李某、柯某已退出赃款7万元。